藤原廣之進
  中新網8月8日電 據國家房屋買賣檔案局網站消息,國家檔案局今日在其網站公佈了日本侵華戰犯藤原廣之進自供,其中提到,在湯原縣鎮壓抗日聯軍行動中,其逮捕和平居民,命部下殺死3名,其親自用刺刀刺死1名。
  根據藤原廣之進1954年7月—8ssd固態硬碟月筆供,他1897年生於日本愛媛縣。1935年到中國東北參加侵華戰爭。曾在穆棱、湯原、新京等地任日本憲兵分隊分隊長等職。1945年8月31日被俘。
  重要罪行有:
  1936年2月,在半截河等地抓捕我抗日救國人員“莊俊哲以SD記憶卡下10名”,後命令憲兵於3月15日將9人“處以嚴重處分”(殺害)。
  1938年3月, “逮捕了(中共)北滿臨時省委、吉東省委系統”“計204名”。情趣用品後將“68名解送哈爾濱檢察廳處刑”,其中“死刑7名”。
  1938年4月中旬,在湯原縣鎮壓抗日聯軍行動中,“逮捕了4名和平居民,“我命部下買屋殺死3名,我親自用橫川的刺刀刺死1名”。
  1944年3月中旬,將逮捕的“抗日地下工作員愛國人民稚某送哈爾濱石井部隊”。  (原標題:日戰犯藤原廣之進自供:下令刺殺抗日人員及平民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ralczxgjkuof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