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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原標題:澳門海關緝獲一宗非法出口沉香案件 貨值約1800萬元
  國際在線消息(記者 徐艷清):澳門海關日前在內港檢獲一批估計市值達人民幣1800萬元,疑走私到內地的沉香木。海關關員帶走四名本地及內地男子調查,將以涉嫌違反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等罪名落案。
  沉香木是一種非常名貴的木材、香料和中藥,一直被喻為植物中的黃金。目前海關正追查沉香木的來源地、目的地及貨主,不排除這批沉香木從印尼等東南亞國家運到澳門,再計划走私到內地。
  澳門海關行動管理廳日前派員在內港一帶執行巡查行動,關員發現一名男子駕駛客貨車在現場一帶“兜圈”,時而停泊路旁,行跡可疑,遂監視。不久,一名男子登車,客貨車迅即駛入碼頭,至岸邊停下。兩名男子隨即開始從車內搬運一批貨物下車。期間,一艘載有兩名男子的機動舢舨靠岸“接貨”,關員見時機成熟,上前表露身份截查。岸上兩名男子見狀逃走,關員追至碼頭外逮獲兩人。舢舨也逃走,海關快艇追截,成功截停舢舨並逮獲船上兩人。
  澳門海關關員搜查客貨車,檢獲一批共重二百公斤的沉香木,四人均未能出示任何沉香木合法出口的文件。疑走私出口的沉香木估計市值1800萬元人民幣。
  四名涉案男子包括一名澳門居民,三名內地人。經查問,一內地男子供稱受雇於涉案澳門人,負責搬運上述貨物,報酬三百元。海關將以涉嫌違反《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》和《對外貿易法》將四人落案。前者若罪成,貨品充公,並罰款五百至五千元不等。由於涉案澳門居民涉嫌雇佣非法勞工,會加控相關罪名,案件移送檢察院偵辦。
  根據澳門法例,走私沉香木只屬行政違法,一旦罪成,也只是充公貨物,罰款五百至五千元不等,犯法成本輕。因此社會上早有意見認為,罰則難起阻嚇作用,希望立法機關適時檢討並修改法例,改為刑事罪,才能有效打擊走私瀕危動植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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