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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虎丘公安分局依法偵辦“12.3”案件 案情初步査明
  虎丘區“12.3”案件發生後,虎丘區公安機關迅速組織力量,依法對該案開展偵查,現初步查明:2013年12月3日10時許,某拆遷安置有限公司工作人員陸某、卞某等5人至瀟湘路西側、呂梁山路南側範某家,欲商談房屋拆遷事宜。範某及其妻子顧某拒絕與他們商談,雙方隔門窗進行爭吵。其間,範某手持尖刀稱,“你們不要碰我,我要拼命的”。卞某即電話聯繫公司 責人柳某。同時,範某也電話聯繫其兒子範某某要求帶人將其接走。範某某遂帶親屬8人趕至現場,範某一方欲離幵時,遭到卞某等人的阻撓、攔截,雙方在路邊發生爭執、拉扯。
  10時35分許,虎丘公安分局接 到“110"報警後,立即派員趕赴現場,4名處警人員將雙方隔開,經勸說,雙方同意到派出所處理。此時,公司負責人柳某帶胡某、吳某身藏伸縮棍趕至現場,對範某兒子用力推搡,致使事態迅速激化,雙方發生扭打。其間,柳某等使用伸縮棍對範某及其妻子顧某、兒子範某某等實施毆打。與此同時,範某掏出身藏的尖刀刺中胡某胸口,胡某倒地。緊接著範某又追上柳某連刺兩刀。胡某送至醫院已經死亡, 柳某經搶救無效死亡。
  12月4日,範某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依法刑事拘留;另一方除死者柳某、胡某外的6人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刑事拘留。 虎丘公安分局將秉承〃立警為公、執法為民、公平正義”的執法理念,嚴格按照法律規範,全力以赴加快"12.3”案件的偵查工作。有關案件偵查的進展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佈。
 
(編輯:SN077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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